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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海市有關規定,非上海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進滬的正規過程是:用人單位憑《用人單位信息登記憑證》向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領取《非上海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表》或通過市就業指導中心網址下載。學生憑《申請表》向學校索取教務處出具的成績單,并將《申請表》、就業協議書、推薦表、在校期間的獲獎證書、外語和計算機等級證書以及有關材料交學校就業管理部門審核。學校根據《申請表》的要求對學生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并在《申請表》上蓋章簽字,再交還本人。然后,單位再將《申請表》交與就業指導中心,等待批復。一般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予以批復,其中碩士或以上學歷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予以批復。
2011年上海戶口評分標準
一、畢業生要素分
基本要素
1.最高學歷
博士 27分
碩士 24分
本科 21分
2.畢業學校
教育部重點建設高校、在滬“211工程”高校、科學院在滬各研究所15分
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屬研究生培養單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養單位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養單位 8分
3.學習成績
綜合排名對其等級進行評定)
一級 8分
二級 6分
三級 4分
四級 2分
4.外語水平
通過CET-6級、六級成績達到425分或專業英語八級 8分
通過CET-4級、四級成績達到425分或專業英語四級 7分
外語類、藝術類或體育類專業外語課程合格 7分
5.計算機水平
畢業研究生 7分
理科類計算機高級水平或免予此項要求的專業7分
文科類專業計算機中級水平 7分
理科類專業計算機中級水平 6分
文科類專業計算機初級水平 6分
藝術、體育類專業相關課程合格 6分
導向要素
1.榮譽稱號
經認定的國家級 10分
省級 5分
學校級 2分
2.學術、文體競賽獲獎
獲獎)
⑴經認定的國際性比賽或上述全國性比賽獎項:
一等獎 10分
二等獎 8分
三等獎 6分
⑵上述全國性比賽地方賽區獎項:
一等獎 5分
二等獎 3分
三等獎 1分
3.科研創新
⑴擁有專利證書:
擁有發明專利證書 5分
擁有實用新型專利證書 3分
擁有外觀設計專利證書 3分
⑵已申請發明專利的,并擁有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 1分
4.自主創業
⑴創辦市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資助的科技企業
獲得科技創業基金資助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5分
獲得科技創業基金資助企業團組成員 2分
⑵創辦其他企業的
擔任法定代表人 5分
擔任董事 2分
5.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上海高校參加西部計劃回滬的畢業生按照其畢業當年的進滬政策予以評分,并在此基礎上給予加分 5分
二、用人需求要素分
基本要素
用人單位在招聘錄用高校畢業生中信譽度良好 5分
重點領域要素
錄用本市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導向專業畢業生 3分
在本市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導向專業基礎上,錄用列入教育部、上海市重點學科所在高等院校的畢業研究生 3分
重大項目要素 最高不超過10分 承擔國家級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項目、遠郊地區社會事業單位、市級藝術劇團等用人單位急需的構建和諧社會緊缺人才。具體項目及用人單位名單由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認定。
三、標準分
標準為非上海生源進滬就業申請上海市戶籍的基本資格分。留學生落戶中介上海落戶進滬就業的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其各項要素累積分值高于標準分的,可辦理上海市戶籍;低于標準分的,辦理人
才類《上海市居住證》。上海落戶標準分由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根據市政府戶籍人口機械增長調控要求確定。